2月22日,湖北宜昌市消防救援支队五峰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情况予以临时查封。
经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一家企业二楼员工宿舍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2.17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对其隐患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向该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违法事实,告知了做出临时查封的法律依据和擅自撕毁封条及使用查封场所的法律后果。
消防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等进行严查重处,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来源:宜昌消防 通讯员: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