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湖北宜昌市五峰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生产加工企业违规使用易燃彩钢板情况予以临时查封。
经查,该企业二楼员工宿舍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2.17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依法对其隐患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向该单位负责人详细阐述了违法事实,告知了做出临时查封的法律依据和擅自撕毁封条及使用查封场所的法律后果。
彩钢板因施工简单,造价低廉,被广泛用于厂房、仓库、施工现场临时性用房等。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彩钢板耐火等级低,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快,蔓延迅速且燃烧猛烈,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易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如果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可能造成火灾事故,消防部门督促该企业负责人务必在期限内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接下来,消防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等进行严查重处,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来源:宜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