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一企业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兴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隐患区域予以临时查封。

经查,该单位办公室使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2.17条的规定。聚氨酯芯材的彩钢板,价格便宜,燃点极低,阻燃性差。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快,蔓延迅速且燃烧猛烈。因钢结构建筑空间跨度大,可燃物料多,极易形成大面积火灾。

兴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向该单位负责人告知泡沫彩钢板建筑的危险性,并依法对该单位办公室整体区域进行临时查封。

在查封现场,执法人员向该单位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依据,并要求该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抓紧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在查封期限内尽快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单位消防安全。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对违规彩钢板临时建筑给予拆除,不留火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