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苯乙烯泡沫夹心彩钢板耐火等级达不到国家技术标准,且阻燃性差,燃点低,一旦着火,燃烧猛烈,蔓延较快,伴随产生一氧化碳和氰化氢等有毒气体,极易造成人员短时间昏迷、窒息,人员密集场所和宿舍等场所不得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夹心彩钢板搭建。近日,北京市石景山、通州和昌平区的消防部门,查处了三处违规使用泡沫彩钢板的建筑。
“泡沫彩钢板的夹芯材料是聚苯乙烯,属于易燃材料,遇到火源后,不仅燃烧速度快,还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从而危害到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火灾隐患极大。”近日,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老山街道一物业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的办公室和锅炉房使用聚苯乙烯彩钢板搭建,面积约300平方米,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监督员依法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并指导其进行隐患整改。
消防监督员提示该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切割、焊接等明火作业,一定选择有资质人员进行操作,并按照动火程序进行报备,在施工现场配置充足消防设施器材,做好应急准备。据悉,上述彩钢板建筑现已整改完毕,房顶材料采用了防火彩钢岩棉板,屋内隔断全部拆除,重新更换为防火隔断材料。
“您好,您单位库房顶棚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现依法对你单位库房采取临时查封措施......”近日,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对北京神州罗地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办公室北侧的一处约800平方米库房顶棚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
通州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该库房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并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告知单位负责人在整改期间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在整改期限内抓紧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近日,昌平区消防救援支队发现一单位顶棚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彩钢板搭建,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临时查封。在随后的检查中,消防监督员提示该单位负责人,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等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可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填充的彩钢板。